各部门(单位):
2018年度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大连市委对2018年度党报党刊订阅要求,现将我校报刊订阅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阅原则
1.报刊订阅以党报党刊、教学科研、本职工作相关为主,凡生活、休闲、娱乐性报刊均不得办理公费订阅。
2.注重实效,厉行节约,满足正常工作学习需要。
二、订阅标准
1.学校统一为各部门(单位)订阅报刊
(1)《大连日报》1份(为教学单位订阅2份)
(2)《光明日报》1份
(3)《人民日报》、《辽宁日报》、《经济日报》三者任选1份。
(4)为教学单位订阅《中国教育报》1份
(5)《大连晚报》1份
(6)《新商报》、《半岛晨报》二者中任选1份(有需要的部门及单位可提出申请增加份数)
注:上述报刊费用由学校承担。
2.各部门(单位)自行订阅报刊
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订阅,费用由各部门(单位)承担。
3.教职工个人自行订阅报刊
根据个人需要,自行订阅,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相关说明
1.请各部门(单位)填写《2018年度部门订阅报刊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其中自订报刊信息请查阅《2018年度报刊电子目录》(附件2)。
2.教职工个人订阅报刊,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18年度个人订阅报刊情况一览表》(附件3),宣传部集中为教职工办理。
联系人:魏强 崔巍
联系电话:86400601-8607(内线) 86419636(外线)
宣传部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