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0-12-3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大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推荐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范围与名额

      全校范围内推荐1人。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注重推荐在文明城市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

      先进个人原则上不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

      具体条件:

      1. 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识高,宣传力度大,组织协调有力,检查指导到位。

      2. 能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做出突出贡献。

      3. 积极组织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4. 团结协作,勇于担当,勤勤恳恳,勇挑重担,始终走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第一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可以是本部门人员,也可以是其他部门人员,每个部门(单位)只能推荐1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中午12点。推荐人选请通过企业微信上报给宣传部魏岚老师。

     

    附件 《关于开展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宣传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