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持续深化拓展全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广泛开展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我校学雷锋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人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现组织开展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学雷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类别、推荐条件
(一)雷锋式学校
1.组织领导有力,学雷锋活动坚持常抓不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 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定期研究学雷锋活动形式和内容,有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具有长期服务阵地,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好。
3.学雷锋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社会影响力,能促进本校形成向上向善良好风尚。
(二)雷锋式集体
1.学校重视,组织健全。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组织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较强。
2.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内容与时代同步,与实际结合,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重大活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
3.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活动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持久性, 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3年以上,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三)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 社会效益显著,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 引导作用,符合国情、省情和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可评估性及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2.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含3年),参与人员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可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四)学雷锋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政策宣讲、社区服务、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标准,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把关,切实把学雷锋先进典型推荐上来。要精心提炼、认真撰写事迹材料。
2.要广泛宣传本单位学雷锋活动和学雷锋标兵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具体报送明细:(1)需报送雷锋式学校推荐表(附件1)、雷锋式集体推荐表(附件2)、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附件3)、学雷锋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学雷锋先进典型统计表(附件5)及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2)纸质版材料需一式一份并加盖党委公章;(3)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5日11: 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立丽
宣传统战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