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日期 : 2024-08-09    

    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推动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教育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安排,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按上级要求,我校也将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主要活动

      1.推动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活动内容,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组织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为大学生免费提供宪法学习资源,并对完成在线学习任务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二级管理员应认真学习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完成学生账号的注册、发放,组织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指导学生完成宪法学习任务。学生参与率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3.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素养竞赛各相关单位在前期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根据实际,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素养竞赛。学校将遴选出优秀学生1人作为学校代表队,参加9月下旬在渤海大学进行的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将参照教育部组织全国比赛的流程和题型进行,评选确定一等奖代表队1名、二等奖代表队5名、三等奖代表队9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获奖人员将参加10月底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总决赛。省级决赛全过程将在辽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展播。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4.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各相关单位在前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上,自行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学校将遴选出优秀学生1人,参加9月中旬在东北财经大学进行的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参照教育部组织全国比赛的流程分为主题演讲、命题演讲两轮进行,评选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获奖人员将参加10月底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总决赛。省级决赛全过程将在辽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展播。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5.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上旬设立辽宁分会场参加教育部组织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学校要设立分会场,组织干部师生共同参加“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在教育部负责同志领读下与全国师生共同诵读宪法部分条款。同时,在宪法学习周内要组织开展好宪法宣誓、宪法主题班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宪法学习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有关活动总结和报送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团委

     

      6.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广大干部师生参与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征集活动,经遴选与审核后被采用的资源将在青少年普法网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7. 积极参与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积极提交演讲作品,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青少年普法网将根据活动结果分别遴选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8.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宪法主题歌曲传唱”专栏,旨在通过歌曲形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感染力。学校要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广泛动员师生拍摄歌曲传唱MV等法治文化作品,积极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大力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9.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10月至12月底,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将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上陆续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学生宪法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具体活动事宜将在“辽宁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 团委

     

      10.组织开展法治主题课活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等讲授法治主题课活动,以宪法法治知识为核心,辐射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校园欺凌等内容,切实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意识。

      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制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活动部署,认真组织好“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和演讲比赛的初赛。统一活动要出成绩,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要将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学校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范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广泛展示本单位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报送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学校师生中蔚然成风。

     

       11月15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将电子版活动总结(开展各项活动具体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以及活动统计表(附件1),通过企业微信报送。联系人:张正星辰。

     

        

    附件 2024年度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docx

              

     

    宣传统战部

    2024年8月9日